2021年新版房屋买卖合同在民法典实施背景下进行了重要修订,主要体现为:
新增卖方需承诺房屋无隐性共有人条款,明确要求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产权状态证明文件。
首付款支付比例与监管账户操作流程在附件三中作出详细约定,建议采用银行第三方资金存管模式。
新版合同将违约金分为定金罚则、首期款违约金和总房款违约金三个层级,违约方需按实际损失进行阶梯赔偿。
明确要求附房屋现状照片作为合同附件,特别对装修损坏、设备清单等容易产生纠纷的细节作出量化约定。
对于学区房指标、户口迁移等特殊需求,必须采用住建部门备案的补充协议文本,自行拟定的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。
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签订的电子合同需确保:①使用CA数字证书 ②完成人脸核验 ③保存完整的签约过程存证。
2021年典型判例显示:因未约定贷款失败处理方案导致的纠纷占比达37%,建议在付款方式条款中明确约定商业贷款审批失败后的备选方案。
根据2021年不动产登记条例修订,完成网签备案后需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预告登记,否则可能影响后续产权过户流程。